保康县创新山区矛盾纠纷化解模式
立足源头治理,织密全域排查防护网络
为从根源上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保康县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排查网络,建立“村(社区)每日排查、乡镇每周研判、县级每月调度”常态化排查机制,逐级压实责任。村(社区)调委会及网格员承担日常摸排与信息上报职责,乡镇综治中心负责信息汇总、初步分析与研判,县综治中心统筹协调、重点督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工作格局。在“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专项治理行动期间,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万余次,成功将260余起潜在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避免矛盾激化和事态升级。
该县聚焦征地拆迁、山林土地、劳动争议、婚姻家庭、邻里关系、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定期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同步开展科学风险评估,明确责任主体与化解时限,实行“销号式”管理。在全县打造“一区三地”、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重点项目开工前,县司法局主动介入排查风险点,提前制定预案,从源头规避工程建设领域纠纷。2025年,通过精准摸排及时发现并成功化解涉企纠纷36件,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依托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人民调解综合管理系统线上平台和“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保康县实现矛盾纠纷信息快速上报、高效流转与及时处置,推进矛盾纠纷网上受理、交办、化解、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提升排查调解智能化水平。今年以来,已通过线上平台成功调解矛盾纠纷56起。县综治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及县“市民之家”配备24小时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方便群众随时开展法律咨询、提交调解申请、获取普法资源,累计服务群众已达700余人次。
创新工作方法,激活基层矛盾化解效能
结合山区治理实际,保康县组织推动全县上下探索践行枫桥式工作法,形成以“四下四解”工作法为主干、各地特色创新为补充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
县委出台《在全县推行“四下四解”工作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的实施方案》,推动县级领导访乡镇,乡镇干部访村组,县直部门访现场一线,村干部访群众家中,变坐等群众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走访过程中对各类矛盾纠纷分类施策、一事一法,灵活运用即时和解、合议调解、前端化解、依法求解四类方式,第一时间就地化解纠纷,从源头控制信访增量。2024年6月,保康县住建局到社区例行走访,居民汪某反映其住房出现裂缝,怀疑系周边小区施工打地基所致,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无果,扬言赴省市上访。该局当场联动社区、开发商实地核查,聘请专业机构开展房屋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督促开发商完成房屋维修加固,及时消除群众住房安全隐患。据统计,2025年,全县因矛盾纠纷调解失败上行至信访渠道的案件仅占1.5%。
保康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各乡镇、各单位优化创新,常态化开展“枫桥式工作法”分享交流会,培育出17个接地气、本土化调解工作品牌,包括后坪镇蜡烛山村“四有”促“四早”、龙坪镇龙坪村“三段式”调解法、县林业局“三心”服务模式、后坪镇车峰坪村“红色引领、服务为先、人民至上、互助进步、综合治理”等典型做法,落地见效成果显著。截至目前,寺坪镇派出所获评“全国枫桥式”派出所;后坪镇车峰坪村、寺坪派出所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4个单位工作法获评襄阳市“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县妇联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入选全省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十大案例。今年5月12日,县委书记李云在全省公安机关第十五期“枫桥讲堂”作经验交流发言。
建强三级阵地,打造多元化解“终点站”
保康县委政法委围绕“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风险防控”两大核心职能,出台县、乡、村三级综治机构规范化运行标准。县委、县政府调配一栋面积约1500平方米6层办公楼,拨付190万元建设经费,对照“五有”“五规范”标准,以“五化”建设为抓手建成县级综治中心;全县11个乡镇累计投入200多万元建成标准化镇级综治中心;276个村(社区)全覆盖设立综治工作站,配套群众接待室、矛盾纠纷调解室等功能区域。
保康县综治中心设置23个功能室,采取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相结合模式,28家单位入驻办公;各镇综治中心统筹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镇直单位进驻;各村(社区)综治工作站配备专职调解员,吸纳网格员、“五老”、乡贤参与调解,实现小矛盾、小纠纷就地处置,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保康县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稳定、管业务必须管矛盾风险”工作原则,对三级阵地存在应受理未受理、应办理未办理、应追责未追责、应处置未处置等问题及时整改、重点督办,层层压实化解责任。对正在调解的纠纷紧盯时间节点跟踪推进;调解不成功的,督促责任单位告知当事人并向上级报备原因,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行政裁决、信访、诉讼、法律监督等合法途径维权;对调解成功案件开展常态化跟踪回访,严防矛盾反弹,切实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以基层善治护航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