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法院三年工程款纠纷高效化解
2022年,两原告分别与被告某建筑钢构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工程完工、结算审计完成,款项金额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可剩余工程款却迟迟到不了账。一次催、两次催,三年了,钱没见着,无奈之下,只好对簿公堂。
案子到了法院民事庭承办法官手里。翻阅卷宗后,法官发现两案被告相同、诉讼标的属同一种类,心里便有了盘算,案子分开审,程序走得慢,当事人来回跑、反复等,耗神费力。合并审理,能实实在在地减轻当事人诉累。经征询双方同意,两案并作一案审。
庭审中,被告提出原告施工存在质量问题,付款条件尚未成就。一句话,把好不容易坐在一起的双方又推到了对立面。一方急着要钱,一方揪着质量不放,争执不下,调解陷入僵局。
法官没有急着下判,而是把道理掰开揉碎了讲给双方听。对被告,当庭释明质量抗辩的举证规则和法律后果。对原告,也客观分析鉴定程序的周期与成本,引导双方理性协商。法官趁热打铁:“你们都是做工程的,合作一场不容易,合作共赢不比打官司强?”就这么一句大白话,把双方的理智拉了回来。经多轮沟通,决定扣除双方认可的瑕疵修复费用后,被告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质量瑕疵由被告自行整改。方案既维护了原告合法权益,也回应了被告对质量的合理关切。
签完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就转了账。钱到账的那一刻,两位原告眼眶红了。他们没想到,拖了三年的账,在法院调解室里,一天就解决了。两人专程定制了这面锦旗,送到法官手中。
收到锦旗后,承办法官对法官助理说:“能在判决之外多花些心思、多说几句公道话,把‘案结’变成‘事了’,才是真正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老百姓到法院来,不是走程序的,是来解决问题的。能让他们少跑一趟、少等一天、少花一分,就是实打实的司法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