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惠农区检察院办理危险驾驶案

2026-07-20 16:13:18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惠晓锋 □陈露)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特殊的危险驾驶案件。一名男子节假日醉酒驾车,因酒劲上头无法正常驾驶,指使未成年表弟代为驾车,最终两人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

  2026年5月1日下午,王某与同事相约聚餐,席间饮用了白酒。散场后,王某联系自己未成年的表弟刘某骑电动车前来接自己。抵达停车位置后,王某临时改变主意,执意自行驾车返程。车辆行驶一段距离后,王某体内酒劲彻底发作,根本无法正常操控车辆。为继续赶路,王某竟擅自与同乘的表弟刘某互换位置,指使无驾驶资质的未成年人刘某驾车行驶。车辆行驶途中,两人被现场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经鉴定,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91.75mg/100ml,属严重醉酒驾驶。最终,王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5000元。

  该案中,王某酒精含量远超入罪标准,还放任无证未成年人驾车,更是险上加险。无证驾驶无年龄豁免一说,任何未取得合法驾驶资质的人员驾车上路,均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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