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旬邑法院诉前调解化解交通事故纠纷

2026-07-30 16:12:37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刘文瑞)近日,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高效化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情理兼顾,先后两轮组织双方协商,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一致并当庭履行完毕,实现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

  原告乔某与被告田某在小区停车场门口骑行电动车时不慎发生碰撞,造成乔某身体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责任划分、赔偿金额各执一词、争议较大,多次自行协商均未达成共识,乔某遂诉至旬邑县法院,要求田某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启动诉前调解程序,但因双方对事故过错、责任比例分歧严重,均不肯退让,首次调解未能成功。随后原告乔某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意见出具后,变更诉讼请求,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

  考虑到该案属轻微交通事故纠纷,径行判决易加剧双方对立情绪,不利于矛盾彻底化解,庭审前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法官结合事故经过、双方过错程度及责任划分标准,细致释法明理,逐一核对损失明细、厘清争议焦点、明确责任分担比例,客观说明诉讼成本与裁判风险,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

  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当事人逐步放下对立情绪,均自愿作出让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按照事故责任比例,由被告田某一次性赔偿乔某各项损失共计4000元。协议达成当日,田某当庭足额支付全部赔偿款,纠纷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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