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利州法院3加工作法绘基层善治新枫景

2026-08-11 16:10:10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黎志飞 通讯员雍文超郝娅欣)近年来,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工作导向,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推出“府院联动+多元共治”“调解组织+司法确认”“示范诉讼+批案调解”的“3+”工作法,推动物业纠纷化解实现从“单兵作战”到“协同共治”,从“对簿公堂”到“调和事了”,从“个案裁判”到“治理一片”的三重转变,绘就了一幅基层善治的新“枫”景。

  联动破局:从“单兵作战”到“协同共治”

  盛夏,暑气蒸腾,利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罗鸿儒带着经开区法庭法官,联合住建部门和街道社区干部,顶着烈日走进辖区一处小区。

  5名业主代表一见面就倒出满腹苦水:服务不达标、未经业主同意更换物业、小区多次失窃……“这样的服务,凭什么让我们交物业费?”原来,原物业公司撤走后,新入驻的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尖锐,大量业主拒交费用。无奈之下,物业公司将多户业主告上法庭。

  在随后组织的调解中,工作小组既以法理为尺,讲清物业合同的权利义务;又以实情为基,提出调整收费标准、限期整改服务等务实建议。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物业公司下调收费标准,业主陆续主动交费。一场剑拔弩张的物业纠纷,在府院联动、现场化解中悄然消弭。

  非诉挺前:从“对簿公堂”到“调和事了”

  “家里漏水好几年,墙皮脱落、地板起拱,反映多次也等不来彻底维修,凭什么还让我交物业费?”小区老住户李某满腹委屈,一气之下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同样叫苦:楼顶漏水已多次组织人员整改,但前期遗留问题难以根治,服务虽有不周,业主长期拒交费用也非正当理由。

  双方争执不下,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法院将该起案件委派至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化解。在了解案情后,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将调解现场“搬”进小区,以法理为基、以温情为纽带,让僵持多年的双方从对立走向对话,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多年物业费纠纷成功破冰。

  为提升非诉解纷质效,利州区人民法院选派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和法院干警,同步规范材料移送、程序对接、效力确认等机制。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让调解协议“有分量、能兑现”。自2025年成立以来,区物业调解委员会已调处纠纷668件,自动履行128件,既让群众“少跑腿”,也为纠纷化解画上“句号”。

  示范引领:从“个案裁判”到“治理一片”

  “房屋飘窗漏水,窗帘、被子都烂完了,几年不给解决,楼顶还掉砖块,就这服务,怎么交物业费?”在利州区综治中心调解室内,业主杨女士情绪激动。同小区的李先生也为此发愁:虽已办理收房手续但并未实际入住,认为自己未享受物业服务,拖欠物业费近万元。物业公司将杨女士、李先生等40名欠费业主一并诉至法院。

  立案庭收到材料后,统一移送至综治中心物业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法院在“已入住未缴费”和“收房未入住”两类情形中,各择取一个典型案例进入诉讼程序,快速审理并作出示范裁判。裁判文书生效后,物业公司将隐去个人信息的判决书张贴于小区公告栏及电梯内。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主动联系物业公司,依据示范判决对小区内因未入住而不缴费的41户业主开展批量调解。法律尺度清晰、裁判预期明确,业主纷纷自动履行,截至目前已全部缴清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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