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院分拆处置助企业破局

2026-08-13 16:07:40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包溪文 通讯员东政宣)“许法官,快看!我们的股价已经到6块多了!”今年6月,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许鹏接到了某新能源科技公司负责人王某的电话,那头的声音难掩激动。

  距离那场牵动人心的司法拍卖已过去9个多月了,这家上市公司的股价也从成交价每股4.69元上升至6.66元。

  不仅2亿元债务全额清偿,企业也彻底走出了困局。

  而在一年多前,这家公司还深陷资金泥潭,差点连工人工资都发不出。

  深陷困境:1.8亿元债务的“拉锯战”

  这一切的起点,源于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2025年1月,某证券公司依据北京仲裁裁决,向东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某新能源科技公司到期债务1.8亿余元及利息、罚息,同时要求对1.5亿余股质押股票启动拍卖、变卖,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对其法定代表人等全部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案件交到承办法官许鹏手中。翻阅卷宗后,他发现双方曾有较长合作基础,被执行人在仲裁中基本认可了大部分请求。“有协商的基础,别急着上拍,先找双方谈谈。”许鹏对助理彭应辉说。

  被执行人道出了企业困境:“近年来企业利润大幅下降,我们正想方设法保障工人工资。对于这笔债务,请给我们一些时间筹款还款。”

  但申请执行人态度十分坚决:“我们只想尽快兑现债权,请法院尽快启动司法拍卖程序,上拍股票。”

  “我们的被执行人之一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如果公开被执行人信息,融资渠道就彻底断了,希望能考虑到企业的难处,不要公开。”被执行人请求道。

  在多次沟通后,申请执行人同意阶段性屏蔽被执行人信息,并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这为双方和解创造了空间,也为后续拍卖方案的协商奠定了基础。

  “化整为零”:1.5亿余股股票这样“拆”

  “1.5亿余股股票,市值虽足以覆盖债权,但若整体拍卖,能一次性拿出数亿元资金的买家寥寥无几。按照以往经验,这种体量的大宗股票拍卖,大概率流拍。一旦流拍,不仅债权无法兑现,还可能引发股价剧烈波动,波及成千上万的中小投资者。”许鹏对团队分析道。

  一边是企业的生死存亡,一边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中间还横亘着资本市场的稳定。许鹏意识到,这个案子不能照搬惯例。

  “化大为小,分拆处置,至少可以保证部分成交。”许鹏提出化解思路。

  但这道“分拆题”并不好做。拆成多少份?最低申报多少股?如何确定最终成交人?一系列细节问题需要明确。

  “你们双方对市场都比较熟悉,建议各自拿出分拆方案,也可以共同提交。”

  双方经过多轮磋商,于2025年7月提交了拍卖方案。根据当时股价测算,处置1.5亿余股中的6261万股,便可覆盖全部债权本息。即把6261万股整体上拍,允许竞买人分拆举牌,最低申报数量设为50万股。

  “关于竞价规则,我们明确了‘价高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三重排序——先按出价高低确认成交资格;出价相同的,申报数量多者优先;数量也相同的,出价时间早者优先。”申请执行人向许鹏解释道。

  彭应辉私下给许鹏算了一笔账:“如果全部按最低50万股成交,6261万股要分成126份,我们得出126份确权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许鹏摆摆手:“只要能解决这1.8亿元的债务纠纷,出100份裁定也值了。”话虽这么说,他心里清楚:成交人数越少,后续工作越轻。

  起拍价怎么定?把基准日交给“拍卖前一日”

  办案中,还有一个关键细节引起了许鹏的注意:法院冻结时,该公司的股价只有3.37元左右,而到了准备处置的阶段,已经涨到4元多了。

  “证券市场瞬息万变,执行方案要把市场因素考虑进去,我们的处置方式也得跟着变。”许鹏在研判案情时反复强调。

  正是基于这个观察,许鹏和团队决定在起拍价的确定方式上做出调整。

  按照一般做法,司法拍卖的起拍价以公告发布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基准。但从公告到开拍往往间隔数周甚至更长时间,股价可能已发生很大的变化,起拍价容易偏离市场实际。定高了,无人参与、流拍;定低了,债权人利益受损。

  团队在反复讨论后,决定将基准日从“公告前一日”改为“拍卖日前一交易日”,起拍价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八折。

  “这样更贴近真实市场,也更能吸引竞买人参与。”许鹏说。这一调整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最终拍卖方案敲定。

  溢价成交:每股最低4.69元,最高4.74元

  2025年9月8日,6261万股股票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准时开拍。起拍价每股4.04元——恰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八折。83人报名,863人关注,近16万人在线围观。

  整场拍卖从下午2点一直持续到隔天下午3点,468次出价、215次延时——屏幕上的倒计时一次次归零,又一次次被刷新。每当数字跳到最后一秒,总有新的竞买人卡点举牌,像是约定好了一样,谁都不肯先松手。

  拍卖结束,10名竞买人以总金额2.9亿余元竞得全部股份,每股最低成交价4.69元,最高成交价4.74元。

  最终,法院仅需出具10份确权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便对6261万股全部完成过户,大大降低了后续司法成本。

  被执行人原质押的1.5亿余股股票中,剩余9000万股无须再处置,经解除质押后返还被执行人。同时,随着利息罚息的持续计算,至拍卖成交时债权本息已增至2.03亿元,被执行人在偿还全部债务本息后,尚有9000万元资金回流用于恢复生产经营。

  那场差点把公司拖垮的债务危机,至此画上句号。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场大宗股票司法拍卖并未对二级市场造成冲击,反而有效稳定了市场预期。从冻结时的3.37元,处置时的4.04元,至最近的6.66元,这条稳步上扬的股价曲线,既是一家上市公司从濒临绝境到重获新生的轨迹,也是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从纸面走向实践的生动注脚。

  回看这起案件的处置过程,东莞中院没有停留在“依法处置”的层面,而是以“如我在执”的责任意识,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方案,让一场可能引发市场波动的强制执行,变成了一次多方共赢的精准纾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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