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检察助残获赔20万
今年54岁的老张为先天性肢体二级残疾人,没有成家也无固定收入,长期依靠低保和零星手工劳作维持基本生活。2024年3月,老张驾驶三轮电动车与汪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右膝损伤。经手术治疗后,老张遗留创伤性关节炎,伤情被评定为十级伤残。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本就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高额医疗支出使其经济生活陷入窘迫。
经查,涉案车辆原登记所有人、被保险人为浦江县某汽车咨询服务部,后变更登记至汪某名下,事故发生时车辆保险均在有效期内。事故发生后,各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期间,肇事驾驶人汪某一度失联,保险公司因缺少当事人签字确认无法正常理赔,导致老张维权受阻、赔偿迟迟无法落实。走投无路的老张只能选择将各方尽数告上法庭,并向东阳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确认老张系残疾、低保特困对象,因涉案事故生活陷入困境。鉴于老张文化程度低、不懂法律程序、无力支付诉讼成本,检察机关认定其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为扫清诉讼障碍,办案检察官精准核查线索,查明汪某正在东阳市接受社区矫正,并核实涉案车辆相关单位联系人信息,及时移送法院,保障诉讼程序依法顺畅推进。
今年6月4日,东阳市检察院就该案组织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对案件处理及维权方案进行评议,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结合听证意见,检察机关当日依法向法院制发支持起诉书,并建议通过诉前调解机制快速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维权时间成本。
为避免冗长诉讼程序加重群众生活负担,检察机关主动对接法院,详细说明申请人特殊困难情况,推动检法联动开通纠纷调处绿色通道。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兼顾法理情理,积极组织各方调解,快速促成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方案。
6月11日,各方正式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在已垫付1.8万元医疗费的基础上,再赔偿老张各项损失18万余元,汪某赔偿0.2万元,并明确赔付期限。目前,全部赔偿款项已足额到位,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生活困难。
今年以来,东阳市检察院已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2件,为妇女、残疾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共计94.8万元,以高质效履职落实“检护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