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检察院联动救助困难妇女
这并非一句简单的客套话,仅两个月,兴庆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法院发放4万元司法救助金、低保审批通过、临时救助金发放、米面油送上门,王某某家的生活,从“深渊边缘”被稳稳托住。
“硬骨头”案件遇“执行不能”。王某某在务工期间受伤致九级伤残,劳动仲裁裁决公司支付伤残金等费用,然而裁决生效后,公司始终未履行。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赔偿款迟迟无法到位。一边是伤残后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一边是丈夫因白血病去世的沉重打击,家中还有一个正在读大学的孩子等着供养。失去收入、失去亲人、赔偿无望——三重压力让这个家庭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
主动走访发现“沉默的角落”。这起案件进入检察机关视野,源于“石榴籽”检察工作室检察官在日常履职中的主动排查。检察官在梳理辖区困难群众信息时,发现王某某的情况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即启动主动走访程序。
检察官上门实地调查后发现,王某某不仅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还属于困难妇女这一重点救助对象。兴庆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救助程序,从线索发现到救助金发放,全程加快进度,依法向王某某发放救助金2万元。同时,“石榴籽”检察工作室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积极践行联动救助机制,主动向兴庆区人民法院移送联动救助函,推动法检两院协同发力。法院收到函件后迅速审查核实,依法向王某某发放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与检察机关形成救助合力,用最快速度将这份“及时雨”送到了王某某手中。
移送线索换来“长效兜底”。“4万元能撑一阵子,但撑不了一辈子。”案件承办检察官意识到,王某某最需要的是一份长久稳定的保障。按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其他部门制定的《关于建立完善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将王某某的家庭困难线索移送至永宁县民政局。民政部门迅速核查后,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同时,发放小额临时救助金,并送去米面油等慰问物资。“过去检察院给完救助金就结案了,现在有了线索移送机制,检察院帮我们‘搭桥’,我们接力帮扶,让群众享受到持续的政策红利。”银川市永宁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