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韩城法院开庭审理行政处罚案
此次庭审案件系原告李某某因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庭审中,合议庭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处罚程序是否合法等焦点问题,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
樊小军端坐被告席,神情专注,认真倾听原告诉求,并不时就案件相关事实问题向本局委托代理人询问核实,并认真记录原告方的主要观点。
为贯彻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近年来,韩城市法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通过发送出庭应诉通知书、组织旁听评议等举措,努力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解”的良好效果。樊小军此次出庭应诉,正是制度落地的生动实践。庭审后,他说:“出庭应诉不仅是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更是了解社情民意、检视执法问题、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通过亲身参与庭审,我们更能体会当事人的感受,也更能发现执法中需要完善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