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法院脚步向下民心向上
2025年7月,马某与阿某因一笔1.5万元的借款产生纠纷,马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准备向法庭提起诉讼。立案干警在导诉中了解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不仅耗费双方时间和精力,也可能加深对立情绪。法庭庭长古丽巴兰随即主动靠前,多次电话联系被告阿某,耐心释法明理,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告知拒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劝导其主动化解纠纷、自觉履行付款义务。
经过反复沟通劝导,阿某充分认识到自身责任,当场通过微信向马某支付1万元,并就剩余5000元出具书面承诺,约定于9月底前全部履行完毕。看到阿某态度诚恳、履行积极,马某表示愿意相信阿某,并对法庭高效便民、暖心务实的诉前调解工作连连称赞。这起纠纷未进入诉讼程序,便画上了圆满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