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天桥检察创新评查引入外部监督
精心组织,常规与专项评查双轨并进
此次评查工作由检察业务管理部牵头,在该院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中抽取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抽取2026年上半年办结的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做到全面兼顾和重点突出,从评查范围来看,抽查案件涉及一审公诉案件、审查逮捕案件、刑事执行案件、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各个业务条线;从评查重点来看,结合高检院及省市院各项工作要求确定评查重点,聚焦释法说理和程序规范制作评查要点指引,在评查小组内传阅,先学习再评查,确保评查效果。
交叉评查,确保评查过程较真碰硬
打破业务条线划分,充分发挥“互检”优势,充分发现自查盲点。评查员对照评查标准,从文书制作、案卡填录、办案流程、释法说理等多个维度对参评案件进行穿透式评查。评查结束后,检察业务管理部及时梳理汇总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反馈各业务部门,并督促限期整改、对账销号。
借智引力,引入外部监督与专家点评
为促进案件质量评查的结果运用,天桥区检察院组织案件质量评查讲评分析会,邀请人民监督员、法学专家到场点评。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韩晗聚焦办案期限、程序规范化、文书说理等问题进行深度剖析;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马建红从人民监督员视角,就评查活动组织开展、涉案人员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监督意见,为检察办案提供了重要参考,实现了外部监督与内部管理的有效衔接。
整改是评查的落脚点。会议要求,全体办案人员要将问题当课题研究、将建议当标尺衡量,逐案逐项对账销号,真正实现以评查倒逼规范、以规范保障质效。下一步,天桥区检察院将持续释放外部监督与内部管理的协同效能,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深植于办案全过程,让每一次监督、每一份评查都转化为案件质量提升的实际成效,以更高标准的办案回应群众期待,为法治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