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和效力
一、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和效力
遗赠与遗嘱继承存在以下区别:
主体范围: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国家或集体组织;遗嘱继承人则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
接受表示方式: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取得遗产方式:受遗赠人不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或继承人处取得遗产;遗嘱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分配。
在效力方面,遗赠和遗嘱继承都反映遗嘱人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在遗嘱合法有效的前提下,二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遗赠和遗嘱继承并存且内容无冲突时,分别按遗赠和遗嘱继承办理;若存在冲突,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若遗嘱人在遗嘱中既指定了遗嘱继承人,又指定了受遗赠人,应分别按相应规定执行。同时,二者都应优先于法定继承,即有遗赠或遗嘱继承时,先按其处理遗产,剩余部分才按法定继承处理。
二、遗嘱给侄子属于继承还是遗赠
遗嘱给侄子属于遗赠。继承和遗赠在法律上是不同概念,区分关键在于接受遗产的主体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指的是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行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些人基于与被继承人的婚姻、血缘等关系,在法定或遗嘱情形下有权继承遗产。
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或集体组织的法律行为。侄子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所以当被继承人以遗嘱形式将财产给予侄子时,这一行为符合遗赠的法律特征。
侄子接受遗赠需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一定期限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有遗嘱的公证能推翻继承权吗
遗嘱公证通常不能随意推翻法定继承权,但存在特殊情形。
遗嘱是被继承人按照自己意愿处分个人财产的意思表示,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在遗嘱有效的情况下,遗产将按遗嘱分配,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改变甚至丧失。
不过,若法定继承人能证明存在以下情况,可推翻遗嘱对继承权的安排。一是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非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及注明年月日等;二是遗嘱内容并非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比如遗嘱人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三是遗嘱处分了他人财产,该部分处分无效;四是遗嘱未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法院会酌情处理。
所以,有遗嘱公证不一定能绝对推翻法定继承权,关键看遗嘱是否有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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