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承认借款合同无效

2025-08-22 14:01:55 法律知识 0
  怎么承认借款合同无效?承认借款合同无效要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如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等10种。若存在其一,可协商或走法律途径。双方能协商签协议,协商不成可起诉或仲裁,需提供证据。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怎么承认借款合同无效

   承认借款合同无效,需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无效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存在以下情形的借款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

   7.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

   8.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

   9.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

   10.违反公序良俗。

   若借款合同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承认其无效。双方可自行协商,达成合同无效的共识,并签订相关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借款合同无效。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合同存在无效情形。

   二、跨省借款合同是否无效

   跨省借款合同并不必然无效。借款合同的效力判断,主要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一般而言,只要具备以下条件,跨省借款合同即为有效:

   第一,合同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参与借款合同的双方,应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清晰理解自身行为的性质与后果。

   第二,意思表示真实。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是基于真实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例如,借款用途合法,利率未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等。

   若存在以下情形,借款合同则无效:

   一是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像以借款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

   四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职业放贷人未经批准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等。

   所以,不能仅因借款合同涉及跨省就认定其无效,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三、无效借款合同如何处理

   处理无效借款合同,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以下方式进行:

   第一,返还财产。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借款人从贷款人处取得的借款应返还给贷款人。若借款已用于生产经营且产生收益,收益应一并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

   第二,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比如,贷款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非法活动仍提供借款,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部分损失。

   第三,收缴财产。若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应将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例如,借款合同双方为逃避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其财产可能被收缴。

   此外,处理无效借款合同过程中,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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