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有哪些
一、医疗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有哪些
医疗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责任认定:依据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判断其在医疗行为中有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若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
2. 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3. 鉴定程序: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等确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过错程度,鉴定意见是关键证据。
4. 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患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5. 举证责任:通常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二、医疗事故一般去哪里鉴定赔偿
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通常由医学会组织。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2. 关于赔偿问题,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 在鉴定和处理赔偿过程中,患者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据。医疗机构也需提供有关医疗行为的资料,如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通过合法、规范的途径来确定责任及赔偿数额,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在哪里办理
医疗事故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进行。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具体办理时,医患双方需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一般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相关材料至医学会,医学会按照既定程序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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