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鉴定有哪些机构负责

2025-08-25 12:01:05 法律知识 0
  医疗鉴定有哪些机构负责?负责医疗鉴定的机构主要有两类。一是医学会,设区市和直管县(市)医学会组织首次鉴定,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鉴定,中华医学会可组织重大争议鉴定,专家随机抽取保证权威。二是司法鉴定机构,更中立,鉴定范围广,诉讼中可申请法院委托。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医疗鉴定有哪些机构负责

   负责医疗鉴定的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类:

   1. 医学会:分为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在必要时,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学会拥有庞大的医学专家库,鉴定人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能保证鉴定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 司法鉴定机构:具备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也可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它们通常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更能保持中立性,且鉴定范围不仅涵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涉及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还包括伤残程度评定等内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可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二、哪个机构可以做医疗鉴定

   可以做医疗鉴定的机构主要有两类。

   第一类是医学会。它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医学会有专家库,这些专家来自不同临床专业,鉴定时会抽取相关专家组成鉴定组,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

   第二类是依法设立的独立的司法鉴定机构。这类机构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涉及医疗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拥有专业的鉴定人员和先进的设备,能提供较为客观、科学的鉴定意见。

   当需要进行医疗鉴定时,医患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在选择鉴定机构时,要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以保证鉴定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民法典医疗事故责任认定

   民法典对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作出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以过错为原则。

   具体情形分以下几种:一是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担责。例如在手术中操作失误、用药错误等。二是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可推定其有过错。病历资料是判断诊疗过程是否合规的重要依据,医疗机构不当处理可直接认定过错。

   此外,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民法典从多方面规范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旨在平衡医患双方权益,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也促使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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