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需要劳动合同备案吗
一、兼职需要劳动合同备案吗
兼职是否需要劳动合同备案,需根据兼职的具体类型判断。
非全日制用工兼职,即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通常无需进行劳动合同备案。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种灵活的用工方式更注重实际的劳动履行,法律未强制要求备案。
如果兼职属于全日制用工,即劳动者正常参与用人单位的日常工作,工作时间和要求与全职员工无异,那么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需要备案。不过,各地规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要求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文本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以加强对劳动关系的监管;而有些地方则没有强制备案的要求。
所以,兼职是否要进行劳动合同备案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兼职类型和当地具体规定确定。
二、兼职劳动合同试用期多久
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用工形式具有临时性、灵活性的特点,双方的劳动关系相对松散。从法律规定来看,为了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避免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害劳动者权益,法律明确禁止非全日制用工约定试用期。
也就是说,当劳动者从事兼职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时,无论工作内容、期限如何,都不存在试用期的说法。劳动者从开始工作的第一天起,就和正式员工一样享受相应权益,用人单位也需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三、厦门兼职要签劳动合同吗
厦门兼职是否要签劳动合同,需根据兼职的具体形式判断。
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这种兼职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比如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在餐厅做几小时服务员这类兼职,通常不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若兼职构成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则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比如虽说是兼职,但实际工作时间和全日制员工无异,此时就应按全日制用工处理,签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厦门兼职不一定都要签劳动合同,关键看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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