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和发表权的区别和联系
一、著作权和发表权的区别和联系
著作权包含发表权等多项权利。
区别在于:
1. 发表权只是著作权中的一项人身权利,而著作权是更为宽泛的概念,涵盖人身权和财产权。
2. 发表权具有一次性行使的特点,一旦作品首次公之于众,发表权便用尽;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则在保护期内持续存在。
3. 发表权主要涉及作品是否向公众公开,著作权还包括作品的复制、发行、改编等诸多方面。
联系在于:
1. 发表权是著作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著作权人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之一。
2. 二者都受著作权法保护,共同维护作者对作品的权益。
3. 对发表权的侵权行为,往往也会涉及对著作权整体的侵害。
二、著作权法中的发行权归谁所有
发行权一般归属于著作权人。
著作权人创作作品后,对作品享有一系列权利,发行权是其中重要一项。在通常情况下,作者作为原始著作权人,自然拥有作品的发行权,有权决定作品以出售或者赠与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制件。
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著作权人可能通过合同约定将发行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便取得了相应发行权。此外,在一些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等情形下,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发行权的归属会有所不同。例如职务作品,一般情况下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但发行权归属需依具体情况判断;委托作品若无特别约定,发行权通常归受托人即创作作品的一方。
三、我国的著作权法是何时制定的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了修正。
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著作权法的不断修订完善,适应了社会发展变化,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创新和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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