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依法签劳动合同算不算被迫离职
一、不依法签劳动合同算不算被迫离职
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通常不算被迫离职。被迫离职指用人单位存在特定违法行为,使劳动者无法继续工作而离职。不签劳动合同虽违反《劳动合同法》,但这一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劳动者工作无法进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等,劳动者可被迫离职,并获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补签。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劳动者要保留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
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本人签字吗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非一定需要本人签字。
若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企业可单方面解除,无需劳动者签字同意。此时企业需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制作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送达劳动者,自送达时解除即生效。
但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通常需要双方签订解除协议,本人签字表明同意协议内容,这种解除方式体现了双方的意思自治。
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未遵循法定程序,即便有本人签字,也可能因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使签字的解除协议可被撤销。而劳动者不签字,不影响企业合法解除的效力,但可能引发劳动争议,企业需承担证明解除合法的举证责任。
三、劳动合同已到期不续签自动离职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并不意味着自动离职。
从法律角度看,劳动合同到期时,劳动关系处于一种待确定状态。若双方都未采取行动,不能简单认定劳动者自动离职。
若单位决定不续签,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劳动者不愿续签,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不管哪种情况,双方都应做好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如单位不办理离职证明等手续,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不等于自动离职,要依法依规处理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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