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备案了就算签订了吗
一、劳动合同备案了就算签订了吗
劳动合同备案与签订是两个不同概念,备案并不等同于签订。
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权利义务协商一致,双方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合同即成立。这是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法律行为,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关键环节。
而劳动合同备案是指用人单位将签订好的劳动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使其对劳动合同进行存档管理的行为。备案是行政机关进行劳动用工管理的一种方式,目的在于监督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备案以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便不存在备案问题。即使劳动合同完成备案,但如果双方未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合同也未成立。
所以,不能仅依据劳动合同备案就认定签订了合同。判断劳动合同是否签订,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并签字或盖章。
二、签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怎么办
签了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以下是不同情形下的处理方式:
- 在试用期内辞职:劳动者需提前三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期满后劳动关系即解除。
- 过了试用期辞职: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期满,即使单位不批准,劳动者也可离职并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等。
- 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辞职时,劳动者应做好工作交接,归还用人单位财物、资料等。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用人单位违法阻止离职或拖欠工资等,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劳动合同丢了对赔偿有影响吗
劳动合同丢失一般不影响赔偿。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但并非唯一证据。即使劳动合同丢失,还有其他材料能证明劳动关系,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当涉及赔偿时,关键在于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存在需要赔偿的情形。例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通过上述其他证据来主张经济赔偿金。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仲裁机构或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类证据来认定事实。所以,劳动合同丢失并不必然导致无法获得赔偿,劳动者可通过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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