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社保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一、未交社保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依据相关法规,若雇主违背劳动合同承诺提供劳动保障或劳动环境,不按时全额发放劳动薪酬,未依法履行为员工缴交社保费用之义务,或是其内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对员工利益构成侵害,员工可据此解除劳动关系,并有权要求雇主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补偿金额将根据员工在该公司服务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式进行计算。
若服务期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一年;如服务期低于六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二、特殊用工形式中经济补偿金存在什么问题
特殊用工方式中的经济补偿金问题主要表现在:劳务派遣未明确规定经济补偿金,以及对非全日制工人不予以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中,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服务,而实际劳动行为附属在两者间。
三、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
当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果符合法定情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般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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