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丢了还能补办吗有效吗
一、劳动合同丢了还能补办吗有效吗
劳动合同丢失后可以补办且通常依然有效。
若劳动合同丢失,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办。一般用人单位会留存一份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请求复印其留存的合同,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这样补办的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从效力角度看,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并非取决于合同文本的持有,而是基于合同本身的订立情况。只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签订时已成立生效。即便合同文本丢失,双方仍需按约定履行义务。例如,劳动者持续为单位提供劳动,单位按时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这些实际履行行为也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以及合同的有效性。
所以,劳动合同丢失不影响其效力,也可通过合理途径补办。若后续因合同产生纠纷,其他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也能佐证劳动关系和合同内容。
二、劳动合同丢了还能补办吗怎么办
劳动合同丢失可以补办。
若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各执一份的情况下,劳动者丢失自己那份,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请求复印其保存的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因为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所以一般可正常获取复印件。
如果用人单位也没有保存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重新协商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新合同需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确保与原合同内容一致或符合当前实际情况。
在补办过程中,劳动者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其他材料,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以备不时之需。这些材料在劳动纠纷中,也能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三、违反劳动合同赔偿办法废止了吗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已废止。该办法由原劳动部于1995年制定施行,旨在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随着劳动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2008年《劳动合同法》施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详细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和赔偿情形。由于《劳动合同法》等新法律法规涵盖了《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主要内容,且规定更为系统和全面,原办法已不适应现实需求。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7年宣布废止《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在处理劳动合同相关纠纷时,应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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