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房腾退补偿款给谁
一、北京公房腾退补偿款给谁
北京公房腾退补偿款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般而言,若公房承租人是合法合规登记在册的,补偿款通常会给到承租人。公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房屋享有合法的居住和使用权益,腾退会影响其居住权益,所以承租人有获得补偿的权利。
如果存在共同居住人情况,要视情况判断。共同居住人需满足在该公房内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一定期限,无其他住房等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也可能会获得部分补偿款。因为共同居住人同样依赖该公房居住生活,腾退也对其居住权益造成影响。
另外,若公房存在一些特殊约定,比如单位自管公房,单位与承租人之间有关于腾退补偿的协议,那么补偿款的分配需按照协议执行。若对公房腾退补偿款分配有争议,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二、北京市腾退公房补偿标准
北京市腾退公房补偿标准并非统一固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从补偿方式来看,一般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货币补偿金额通常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被腾退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公房的补偿价格会参考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
对于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补偿规定有所差异。自管公房由产权单位自行制定腾退方案和补偿标准,但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直管公房腾退时,承租人可获得相应补偿。若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补偿款一般按照公房建筑面积乘以评估单价来计算;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会根据政策给予合适的安置房源。
此外,在一些特定的腾退项目中,还可能存在搬迁奖励、临时安置补助等额外补偿。搬迁奖励是为鼓励承租人尽快搬迁而设置;临时安置补助则用于补偿承租人在搬迁过渡期间的租房等费用。
具体补偿标准需结合当地具体腾退项目的政策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三、订房交定金怎么才能退款
订房交定金后要实现退款,需依据不同情形处理:
- 若因开发商原因无法订立合同,如房屋存在抵押等权利瑕疵、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等,购房者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法律规定,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 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订立,如政策变动、不可抗力等,购房者可要求退还定金。根据相关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若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购房,一般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定金具有担保性质,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若与开发商协商退款不成,购房者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定金收据、合同等,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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