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外卖不给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跑外卖不给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跑外卖用人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
1. 收集证据:收集能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与同事或上级的聊天记录、外卖订单记录等。这些证据可在后续维权中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 与单位协商: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说明签订合同是法律规定,对双方权益都有保障。协商过程中可录音,以备不时之需。
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改正。
4. 申请劳动仲裁:若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后仍未解决问题,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最多 11 个月),并补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积极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二、用工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用工协议和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 主体:劳动合同主体特定,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而用工协议主体较灵活,可以是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也可以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规范调整,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用工协议受《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调整,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
- 权利义务: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动者需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工协议中双方权利义务主要依据协议约定,受约束程度相对较小。
- 争议解决:劳动合同纠纷需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向法院起诉。用工协议纠纷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依据约定申请仲裁。
了解两者区别,有助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发生纠纷时选择正确解决途径。
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赔偿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并非必然要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订立,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过,存在一些无需赔偿的情况。如果是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已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二倍工资赔偿,但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能证明未签订合同是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并非自身主观故意,也可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若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且劳动者权益未受损害,在司法实践中也不一定会支持赔偿诉求。总之,是否赔偿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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