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自然终止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一、合同自然终止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合同自然终止是否有经济补偿金,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公司原工资待遇为每月5000元,合同期满后提出以6000元月薪续订,劳动者拒绝,此时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公司提出以4000元续订,劳动者拒绝,公司则需支付。
(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需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若合同自然终止的情形不属于上述应支付经济补偿的范围,用人单位一般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合同期满有经济补偿吗
合同期满是否有经济补偿,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原工资为5000元/月,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提出以6000元/月续订合同,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不同意续订,此时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二是除上述情况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降低了原工资待遇等条件,或者直接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合同,那么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的
计算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确定,主要遵循以下规则:
(一)适用情形。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界定。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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