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吗
一、劳动合同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吗
劳动合同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分以下情形:
一是即时解除。当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时,劳动者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随时通知解除。出现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及法规规定并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能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遵守法定程序和条件,否则可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无书面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无书面合同可从以下方面认定劳动关系:
一是主体资格。用人单位须是合法成立的组织,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能力。若一方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不成立。
二是劳动管理。看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如安排工作任务、制定考勤制度、进行奖惩等。劳动者需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
三是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是重要特征。支付方式、周期等可作为认定依据,如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工资,转账记录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四是业务组成。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应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例如,在餐饮企业中,厨师、服务员的工作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必要环节。
五是其他凭证。劳动者可提供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这些凭证虽非决定性证据,但可结合其他情况综合判断。
三、未签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吗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种因未签合同引发的双倍工资支付问题,显然属于劳动权利义务的范畴,属于劳动争议。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未签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双方可先自行协商;也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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