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区别
一、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区别
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存在多方面区别:
- 定义内涵不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在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法定情形出现时,证明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结束。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则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双方协商一致、一方存在过错或满足法定解除条件,由一方或双方提前结束劳动合同关系。
- 适用情形有别:终止情形多为法定客观事实,不以双方主观意志转移,如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解除情形分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前者是双方达成一致;后者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
- 法律后果差异:终止劳动合同,除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外,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合法解除,部分情形要支付经济补偿,如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 证明侧重点不同:终止证明书强调合同正常到期或法定情形导致结束;解除证明书着重说明提前结束合同的原因,如协商、单位辞退、劳动者辞职等。
二、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和方法
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存在明显区别:
- 二者定义不同。劳动合同终止指基于法定情形,如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使合同效力自然消灭;而劳动合同解除是在合同期限内,由双方协商或一方行使解除权提前结束劳动关系。
- 二者适用情形不同。终止通常是客观情况导致,多为法定终止条件达成;解除则有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如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如劳动者严重违纪等)。
- 二者法律后果不同。终止情况下,除期满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外,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解除中,协商一致且由单位提出、单位违法解除等情形,单位也需支付补偿或赔偿。
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也不同:
- 劳动合同终止一般无需双方另行作出意思表示,法定情形出现时自动终止,但单位应出具终止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
- 劳动合同解除,协商解除需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单方解除要提前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正式期提前三十日;用人单位单方解除需有法定理由,并事先通知工会。
三、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有哪些不同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不同:
1. 主体不同: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学校作为见证方参与,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明确双方劳动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 内容不同:就业协议书主要涉及毕业生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派遣等基本内容,较为简单宽泛。劳动合同则详细规定了劳动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具体条款,内容更具体全面。
3. 签订时间不同:就业协议书一般在毕业生毕业前签订,此时毕业生还未正式毕业,尚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通常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签订,即毕业生正式成为用人单位员工时签订。
4. 法律依据不同:就业协议书受教育部有关就业政策等约束。劳动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调整。
5. 效力不同: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就业的初步约定,违反就业协议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劳动合同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是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违反劳动合同要承担更为严格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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