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申请经济补偿金
一、公司如何申请经济补偿金
公司一般不会是申请经济补偿金的主体,通常是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不过若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存在特定情况,可能涉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而非申请经济补偿金。
若劳动者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一般在以下几种法定情形下可行:一是公司存在过错,如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公司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四是公司因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终止劳动合同。
在这些情形下,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可先与公司协商沟通,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经济补偿少一半怎么补偿
若经济补偿少一半,需依具体情形确定补偿方式。
首先,需明确经济补偿的法定依据及约定情况。若基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等产生经济补偿,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核算。比如,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少支付一半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要求补足差额。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指出其计算错误或违法之处,要求依法足额支付。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还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利。在仲裁中,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证等,证明自身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事实,要求裁决用人单位补足少支付的经济补偿及可能的加付赔偿金。
三、经济补偿不按年限合法吗
经济补偿不按年限计算,一般情况下不合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时,通常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以,若不属于法定特殊情况,经济补偿不按年限计算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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