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登记在先属于侵权么

2025-09-04 15:02:33 法律知识 0
  著作权登记在先属于侵权么?著作权登记在先不意味着不侵权。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产生,登记只初步证明归属。若在后使用人能证明独立创作且未接触在先作品,不侵权;反之则可能侵权。判断需综合多因素,不能仅看登记先后。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著作权登记在先属于侵权么

   著作权登记在先并不当然意味着不构成侵权。

   1.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登记只是起到初步证明权利归属的作用。即使登记在先,如果在后使用人有证据证明其是独立创作完成且未接触过在先作品,不构成侵权。

   2. 若在后使用人未经许可使用了登记在先的作品,且无法证明其创作的独立性及未接触情况,就可能构成侵权。比如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表演等使用行为。

   3. 判断是否侵权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包括作品的独创性、使用方式、使用目的等。例如合理使用他人作品用于评论、教学等目的,即使著作权登记在先,也不构成侵权。所以不能仅依据著作权登记先后判断是否侵权,要全面审查具体情况。

   二、著作权合作作品有哪些内容

   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

   其内容包括:

   1. 共同创作意愿:各合作作者需有共同创作作品的意图,这是构成合作作品的基础。

   2. 共同创作行为:作者之间存在协作创作的过程,通过各自的智力劳动对作品的完成有实质性贡献。

   3. 可分割性:部分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4. 整体著作权: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对于不可分割使用的作品,合作作者协商一致行使权利;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所得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三、著作权取得方式有哪些种类

   著作权取得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类:

   原始取得。即著作权基于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需履行任何手续。比如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一部小说,自创作完成之时起,作者就自动取得该小说的著作权。原始取得使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的权利。

   继受取得。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著作权。例如,通过与作者签订转让合同受让其著作权,或者因继承关系获得被继承人遗留作品的著作权。继受取得的权利范围取决于所依据的法律行为或事实,可能是部分权利,也可能是全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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