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无效的房产合同

2025-09-04 21:01:37 法律知识 0
  什么叫做无效的房产合同?无效的房产合同不具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主体不合格、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违法、形式不合法会致其无效。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取得的财产应返还,不能返还则折价补偿,有过错方需担责。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什么叫做无效的房产合同

   无效的房产合同指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以下几种情况会导致房产合同无效:

   第一,主体不合格。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产合同,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且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房产合同。

   第二,意思表示不真实。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者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房产合同无效。

   第三,内容违法。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买卖违法建筑、改变土地用途未经合法审批等情形下签订的房产合同。

   第四,形式不合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房产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若未采用书面形式且一方未履行主要义务,对方也未接受的,合同无效。

   房产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房产定金纠纷律师怎么判

   房产定金纠纷判决需依据具体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

   若卖方违约,根据定金罚则,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应双倍返还定金。比如卖方将已收定金房产转卖他人,法院大概率会判其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

   若买方违约,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例如买方因自身原因不想购买,定金一般不予退还。

   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买方。像政策突然调整,使双方无法按原计划完成交易。

   若双方对定金合同条款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一方请求法院撤销合同,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支持撤销,并对定金作出相应处理。

   法院审理时会综合考量合同约定、双方举证、交易背景等因素,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作出判决。

   三、法院判房产归属怎么收费

   法院判决房产归属的收费主要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按房产价值比例收费:若案件以财产案件标准收费,根据房产价值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房产价值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等。

   按件收费:部分案件可能不涉及房产具体金额,或按其他非财产案件标准处理,此时可能按件收取诉讼费用,一般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此外,若在诉讼过程中存在申请保全、鉴定等情况,还需额外缴纳相关费用。最终收费以法院核定为准,且在某些情况下,如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可能会减半收取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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