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手术事故赔偿有哪些项目
一、医疗手术事故赔偿有哪些项目
医疗手术事故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类:
1. 医疗费:根据实际诊疗及康复所需,凭票据确定。
2. 误工费:因手术事故导致患者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
3. 护理费:用于补偿患者因手术事故需要他人护理的费用。
4.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5. 营养费:根据患者的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 残疾赔偿金:患者因手术事故造成残疾的,按照相应标准计算。
7. 残疾辅助器具费:为方便患者生活配备的辅助器具费用。
8. 丧葬费:用于处理丧葬事宜的费用。
9. 被扶养人生活费:患者对其扶养的人应承担的生活费用补偿。
10. 死亡赔偿金:患者因手术事故死亡的,给予其家属的赔偿。
11. 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患者及其家属因手术事故造成精神损害的赔偿。
二、手术医疗事故鉴定依据是什么
手术医疗事故鉴定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这些是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应遵循的基本准则,若违反则可能构成事故隐患。
二是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完整准确的病历是判断手术过程是否合规的重要依据。
三是现场实物。如输血、输液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等,可通过对其质量、使用情况等分析事故关联。
四是有关的检验报告。比如手术前后的各项检验结果,能反映患者身体状况变化及手术对其的影响。
鉴定时会综合考量以上依据,全面分析手术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以准确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准备以下材料:
1. 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 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 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 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 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此外,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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