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过劳动合同还能辞职吗
一、签过劳动合同还能辞职吗
签过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需依据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如果处于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而转正之后,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便可解除劳动合同。
在某些法定情形下,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例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此外,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签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辞职,但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以保障自身权益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二、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签吗
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签。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并未限制提前签订。
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会在实际用工前就签订劳动合同。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一旦合同签订,双方就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不过,劳动关系的建立是自用工之日起算,即使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未实际用工,劳动关系也未正式建立。
例如,某公司与新员工提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了岗位、薪资等内容,但员工过段时间才正式入职上班,那么劳动关系从其入职上班当天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据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违约责任。所以,劳动合同提前签是可行的,但要注意劳动关系建立时间与合同签订时间的区别。
三、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结束吗
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结束。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协商一致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较为平和,双方达成共识即可提前结束合同。
二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在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当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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