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卫生监督部门管吗
一、医疗纠纷卫生监督部门管吗
医疗纠纷卫生监督部门会进行管理。
1. 日常监管方面,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诊疗规范执行、医疗人员资质等,确保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医疗服务,从源头上减少医疗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2. 纠纷发生后,若涉及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如非法行医、超范围执业等,卫生监督部门有权介入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
3. 它还承担着指导医疗机构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的职责,协助医疗机构提升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规范医疗行为,以更好地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医院出了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后的赔偿,一般包含以下方面:
1. 医疗费:根据实际诊疗支出确定。
2. 误工费:按照患者因医疗事故耽误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计算。
3.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陪护人数和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
9.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10.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11.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三、医疗纠纷卫健局有裁定权吗
1. 卫健局一般没有直接的裁定权来处理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通常包括双方协商、第三方调解(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政处理以及诉讼等。
卫健局在医疗纠纷中主要起到监督管理、组织调查等作用。它可以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在发生医疗纠纷时组织相关调查,查明事实,提出处理意见,但不是直接裁定纠纷责任等。
2. 其主要职责侧重于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例如,卫健局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等行政处理。
而对于医疗纠纷中双方的责任划分、赔偿等具体问题,一般由专门的鉴定机构(如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等)进行鉴定后,再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由法院或调解机构等来确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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