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协议是不是劳动合同
一、兼职协议是不是劳动合同
兼职协议不一定是劳动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兼职工作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兼职协议可认定为劳动合同。比如兼职人员接受用人单位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按单位安排从事有报酬劳动,工作是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即使协议名称为兼职协议,实质也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反之,若兼职人员自主性强,不接受用人单位严格管理,工作时间、方式灵活,与用人单位是平等合作关系,那么这种兼职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可能是劳务合同等其他类型合同。劳务合同中,双方主要按约定完成工作并获取报酬,不存在劳动关系中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判断兼职协议是否为劳动合同,关键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符合劳动关系本质特征,不能仅依据协议名称确定。
二、劳动合同兼职能获补偿吗
劳动合同兼职能否获补偿,需分情况判断。
若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
若兼职行为未影响本职工作,且用人单位未禁止兼职,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离职,通常也没有补偿。
但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兼职为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获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此外,若兼职是因用人单位安排,且符合加班等支付报酬或补偿的情形,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补偿。总之,劳动合同兼职是否获补偿,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判定。
三、企业兼职需签劳动合同吗
企业兼职是否需签劳动合同,要分情况来看。
若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非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用工形式灵活,口头协议足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若兼职构成劳动关系,比如劳动者按企业的规章制度上下班,接受企业管理,从事企业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等,企业就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话,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企业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若兼职只是劳务关系,比如企业偶尔请个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双方一般签订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受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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