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的物业该给物业费吗
一、没签合同的物业该给物业费吗
没签合同是否该给物业费需分情况判断。
若物业服务企业已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即便未签订书面合同,业主也应支付物业费。在实际生活中,存在事实物业服务关系的情况较为常见。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了诸如小区安保、卫生清扫、设施维护等主要义务,业主事实上享受了这些服务,从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出发,业主不能以未签合同为由拒交物业费。
不过,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实际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与约定严重不符,业主可以主张不支付或减少支付物业费。例如,小区垃圾长期不清理、安保形同虚设等。
另外,若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内容,即便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未单独签合同,也应按约定支付物业费。
总之,判断是否应支付物业费关键在于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提供了符合要求的服务,而不是单纯依据有无合同。
二、没有签物业合同未入住有效吗
没签物业合同但已享受物业服务,即便未入住,通常也视为有效。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人之前,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即使业主未与物业签订单独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依然有效,业主不能以未签个人合同为由拒绝缴费。
虽然业主未入住,但物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诸如小区安保、卫生清洁、设施维护等公共服务,业主实际上享受了这些服务带来的权益。而且房屋空置是业主自身原因,不影响物业服务的正常开展与成本支出。
不过,如果物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存在服务质量不达标的情况,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向相关部门投诉等,要求物业改进服务,甚至在证据充分时,可适当减免物业费。
三、没签过物业合同要交物业费吗
没签物业合同是否要交物业费,需分情况判断。
如果小区通过合法程序召开业主大会,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虽业主个人没签物业合同,但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约定提供了服务,业主需交物业费。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即使业主未直接签订合同,也受合同约束,享受了服务就应缴费。
若物业服务企业未与业主大会签订合同,也未与业主个人签订合同,且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提供服务,业主可拒绝交物业费。因为此时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缺乏合法依据,业主没有接受服务的义务。
不过,若物业服务企业已实际提供服务,业主事实上也享受了服务,可能需支付一定的费用,但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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