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无效包括什么

2025-09-12 15:20:52 法律知识 0
  保险合同无效包括什么?保险合同无效分全部和部分无效。全部无效指合同全不具法律效力,如投保人无保险利益、恶意重复保险等情形。部分无效是某些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像保险人未说明的免责条款无效。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保险合同无效包括什么

   保险合同无效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全部无效是指保险合同全部不产生法律效力,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自始不存在。主要情形有:

   1.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如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对投保财产无所有权等权益;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无保险法认可的利益关系。

   2.恶意的重复保险,即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多个保险人分别订立数个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意图谋取不当利益。

   3.保险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以违法活动为保险标的订立的合同。

   4.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除外)。

   部分无效是指保险合同某些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例如,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免责条款,若保险人未对其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则该免责条款无效,但合同其他部分依然有效。

   二、怎么认定保险合同无效

   认定保险合同无效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判断,以下为常见判定方式:

   -主体不合格:投保人或保险人不具备相应资格。如投保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签保险合同无效;保险人未获经营保险业务许可,签订的合同也无效。

   -内容违法:合同条款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比如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标的投保,或约定的保险责任包含违法内容,合同无效。

   -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保险人故意误导投保人,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认定合同无效。

   -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保险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合同无效。

   若对保险合同效力存疑,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

   三、保险合同哪些条款无效

   保险合同中存在多种无效条款情形。

   一是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无效。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险人有其应尽义务,若条款试图免除这些法定义务,使投保人、被保险人承担不合理重责,会被认定无效。比如在健康险合同中,保险人免除对投保人在投保时已如实告知的既往病症的合理赔付义务。

   二是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有诸多法定权利,如索赔权等。若合同条款排除这些主要权利,会损害他们的合法权益,该条款无效。例如规定被保险人在特定情况下不得申请理赔。

   三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对合同的理解和判断能力,无法有效表达真实意思,其订立的保险合同自始无效。

   四是违背公序良俗的保险合同条款无效。若合同条款违反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会被判定无效。比如为谋取保险金而订立伤害他人的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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