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有工伤保险死亡后公司还要赔偿吗

2025-10-05 05:20:23 法律知识 0
  有工伤保险死亡后公司还要赔偿吗?职工因工死亡,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多数赔偿项目由基金支付,但公司仍可能担责。如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以及未按时申请工伤认定期间的相关费用等,特定情况下公司有赔偿义务。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有工伤保险死亡后公司还要赔偿吗

   职工因工死亡,若用人单位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公司仍可能需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然而,在某些情形下公司需负责赔偿:一是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职工在此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且公司未安排护理的,需支付相应护理费。二是若公司未按规定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所以,即便有工伤保险,公司在特定情况下仍有赔偿义务。

   二、有工伤保险九级伤残怎么赔偿

   工伤保险九级伤残赔偿包含多个项目。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此外,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还有,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三、用人单位未收到工伤认定书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收到工伤认定书,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第一,及时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联系。主动询问工伤认定决定的送达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地址有误、送达程序问题等导致未收到认定书。了解认定书作出的具体时间和送达方式,若因地址变更等原因未收到,要求社保部门协助重新送达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关注工伤认定申请的流程进度。可通过社保部门官网、服务窗口等渠道,查询该工伤认定案件的具体状态,确认是否已完成认定且认定书已发出。

   第三,若确实未收到且社保部门已完成送达程序,用人单位可申请查阅工伤认定档案。查看认定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和送达记录,以明确情况。

   第四,在知晓认定结果后,若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依法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总之,用人单位面对未收到工伤认定书的情况,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采取恰当措施保障自身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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