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都需要什么
一、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都需要什么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准备以下材料与满足相应程序:
材料方面:
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能明确双方户籍信息,证明身份合法性。
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是确认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
3.结婚证。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法定凭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清晰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确保离婚相关问题有明确安排。
5.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用于办理离婚证。
程序方面:
首先,申请。双方自愿离婚的,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上述材料。
其次,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然后,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最后,审查和登记(发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共同申请的,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必须要冷静期吗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通常是需要经过冷静期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即为离婚冷静期。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不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比如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这种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就不涉及民政局离婚冷静期的问题。
总之,一般情况下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是有冷静期的,若通过诉讼离婚,则按诉讼程序进行,不存在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
三、去民政局办离婚证要带些什么资料
办理离婚证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内地居民
1.双方的户口簿。户口簿能证明双方的户籍信息及身份关系。
2.居民身份证。用于确认双方身份。
3.结婚证。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法定凭证,证明双方婚姻状态。
4.离婚协议书。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用于离婚证的证件照。
(二)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
除上述内地居民所需资料中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照片外:
港澳台居民需携带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华侨、外国人需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不同地区民政局可能在具体要求上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办理前先电话咨询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确保准备齐全资料,顺利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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