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拆迁安置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2025-10-06 01:20:33 法律知识 0
  拆迁安置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拆迁安置房过户费用有契税(按住房情况和面积定税率)、交易手续费(按地区定双方承担金额)、登记费(买方承担几十到上百元)、印花税(多数地区暂免)、土地出让金(划拨地需补缴,当地政策定),还有其他杂费依当地规定。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拆迁安置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拆迁安置房过户涉及多种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是契税。若该安置房为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若为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是交易手续费。通常按照每平方米一定金额收取,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一部分,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

   三是登记费。一般由买方承担,用于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收费标准一般为每套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

   四是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征收,不过在很多地区,目前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五是土地出让金。如果安置房土地性质为划拨,过户时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此外,可能还存在一些其他杂费,具体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的规定为准。

   二、成都安置房过户需要社保吗

   成都安置房过户是否需要社保,取决于具体情况。

   若安置房为普通的政策性住房,按照成都相关房产政策规定,在办理过户时可能对社保有要求。一般来说,在限购区域内,外地户籍居民家庭若要通过买卖方式办理安置房过户,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社保缴纳条件,通常是连续缴纳一定时长(如24个月)的社保,以证明其在本地的居住和生活稳定性,符合购房资格相关规定。

   但如果是因继承、直系亲属间赠与等非买卖方式办理安置房过户,通常不需要社保作为前置条件。继承过户是基于法定继承关系,只要能证明合法的继承权,就可按程序办理;直系亲属间赠与过户主要依据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进行,也不涉及社保要求。

   具体到某一安置房过户是否需要社保,建议向成都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相关住建部门详细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三、成都安置房买卖公证收费标准

   成都安置房买卖公证收费通常会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差异,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一般而言,标的额5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收取0.2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收取0.2%;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收取0.15%;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收取0.1%;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收取0.05%;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二是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除了按标的额比例收取的费用外,可能还会涉及一些杂费,比如公证机构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调查核实费用等,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公证收费标准可能会因政策调整、具体公证事项的复杂程度等因素而有所变化。在办理安置房买卖公证时,建议当事人向具体的公证机构咨询确认最新的收费标准,以便做好相应的费用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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