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离婚双方自愿不需要冷静期可以吗

2025-10-13 01:40:04 法律知识 0
  离婚双方自愿不需要冷静期可以吗?在我国,离婚双方自愿也不能跳过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三十日内,任一方不愿离婚可撤回。该制度防止冲动离婚。协议离婚都要经过冷静期,无法接受可选择无此规定的诉讼离婚。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离婚双方自愿不需要冷静期可以吗

   在我国,即便离婚双方自愿,也不可以跳过离婚冷静期。

   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这一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置,目的在于防止夫妻因冲动而草率离婚,给予双方一段理性思考的时间,慎重对待婚姻关系的解除。所以,只要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离婚冷静期,无法规避。若双方确实无法接受离婚冷静期,可考虑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由法院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诉讼离婚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二、离婚如果双方同意还需要冷静期吗

   离婚双方都同意也需要冷静期。

   我国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冷静期是法律明确设定的必经程序,旨在给双方一个理性思考、审慎决定婚姻关系解除与否的时间段。即使双方起初均同意离婚,在这三十日冷静期内,也可能出现一方改变想法的情况。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所以,即便双方同意离婚,也必须经过这一法定的冷静期。

   三、两人自愿离婚有冷静期吗怎么办

   两人自愿离婚存在冷静期。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若三十日冷静期内双方均未撤回申请,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

   办理流程如下:首先,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其次,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然后进入冷静期。最后,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登记(发证),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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