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押金的处理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在以下情况下是无权扣除押金的:
- 房屋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租客按照合同约定搬出房屋,并保持房屋的完好状态,房东应当退还押金。
- 合同中未约定押金扣除的具体情形,房东不能随意扣除押金。
但如果租客在租赁期间有损坏房屋、拖欠租金等违约行为,房东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金额的押金。
二、租金的处理
关于租金,如果租客提前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客需要支付给房东提前解除合同期间的租金损失。但租金的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如果租客提前解除合同,房东需要退还租客未使用部分的租金。
- 如果房东提前解除合同,房东需要退还租客已支付但未使用的租金。
因此,如果房子合同没到期,押金和租金的处理需要根据合同约定以及租客和房东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房东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拒绝退还押金和租金,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租客和房东都应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押金和租金的处理方式,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房子合同没到期押金不退租金不退的行为是否合法,取决于具体情况。租客和房东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合理处理押金和租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