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哪些属于公共部分

2025-07-05 08:31:32 法律知识 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商品房中的公共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 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楼板、楼梯、通道、门厅、走廊、电梯、消防设施等。 2. 共用设施设备:如供电、供水、供气、供暖、排水、通信、照明、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 3. 共用绿地:小区内的公共绿地、花园、公园等。 4. 共用道路:小区内的公共道路、步行道、车行道等。 5. 共用停车场:小区内的公共停车场、车位等。 6. 共用构筑物:如小区内的公共健身设施、儿童游乐场、水池、喷泉、雕塑等。 7. 共用物业管理用房:如物业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等。 8. 共用公共服务设施:如小区内的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配电室、水泵房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公共部分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业主应当合理使用共有部分,并承担相应的维修、养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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