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深圳劳动仲裁时效期的定义
劳动仲裁时效期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有效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当事人将失去申请仲裁的权利。
二、深圳劳动仲裁时效期的具体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深圳劳动仲裁时效期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劳动仲裁时效期的中止和中断
在某些情况下,劳动仲裁时效期可以中止或中断。以下为具体规定:
- 劳动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仲裁时效期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继续计算。
- 劳动者在仲裁时效期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劳动条件的请求,用人单位同意解决的,仲裁时效期中断。从中断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重新计算。
四、逾期仲裁的法律后果
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仲裁时效期结束后才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这意味着当事人将失去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劳动争议的机会。
深圳劳动仲裁时效期为1年,劳动者和企业应密切关注仲裁时效期,及时提出仲裁申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