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医疗过错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医疗过错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对于医疗过错鉴定所必需之各项材料,我们详细列举如下:首先是关于住院患者之相关病历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以及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等;其次,住院患者之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包含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以及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亦不可或缺;第三,抢救急危患者时,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记病历资料原件,也应一并提交;此外,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也是鉴定过程中必须考虑的因素;最后,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如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的病历资料,则由医疗机构负责提供;反之,若未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则需由患者自行提供。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二、医疗过错鉴定去哪里做
说到医疗过错鉴定,得找这两种类型的机构: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着的县(市)级别的地方医学会。
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定的话,这种事儿是落在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身上的,负责初次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而如果需要再次进行鉴定,那就归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操心了。
当然,如果碰上特别严重、又很复杂且在全国都闹出了大动静儿的医疗事故争议,中华医学会也会站出来组织相关的技术鉴定工作。
三、医疗过错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医疗过错这块儿,具体的鉴定步骤如下:
1、当病人的家人觉得医院有过失并产生纠纷时,他们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去申请做个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紧接着,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之后,就会依据鉴定出来的结果来进行处理!如果双方能自己达成和解当然最如果无法协商的话,就可以向卫生局请求进行调解,或者直接起诉至法院,由法官裁决最终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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