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抚养权与探视权怎么划分
一、抚养权与探视权怎么划分
抚养权和探视权是离婚后涉及子女权益的重要问题。
抚养权方面,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通常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比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负责子女的日常生活照料、教育、医疗等主要抚养义务。
探视权方面,这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设立旨在保障非直接抚养方与子女的情感交流和联系,促进子女的身心健康。探视的方式和时间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一方行使探视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其探视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其探视的权利。
总体而言,抚养权确定了子女主要的生活抚养安排,而探视权则保障了非抚养方与子女的接触和交流,二者共同服务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二、子女抚养权需要公证吗
子女抚养权并非必须公证。
从法律角度看,只要父母双方就子女抚养权达成的协议是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自成立时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需经过公证。比如父母通过协商签订书面抚养权协议,明确孩子由谁直接抚养等相关事宜,这份协议本身就是有效的。
不过,公证具有一定的优势。公证可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经过公证的抚养权协议,在法庭上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当出现抚养权纠纷时,能减少对协议真实性、合法性的举证环节,便于快速解决纠纷。而且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会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能帮助当事人完善协议条款,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所以,子女抚养权协议是否公证,可由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决定。若觉得有必要增强协议的证明力、确保协议的严谨性,可选择进行公证;若认为协议内容清晰、双方能自觉履行,不公证也不影响协议的法律效力。
三、18岁以后的抚养权归谁
18岁以后一般不存在抚养权问题。抚养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法律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当子女年满18岁,其在法律上已具备独立生活和承担责任的能力,父母不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18岁以后的子女因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需继续提供必要的生活支持。此时,若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产生争议,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情况、父母经济能力等因素进行判定。但这和通常意义的抚养权概念有所不同,更多是基于子女特殊状况给予的合理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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