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方生活不能自理另一方可以离婚吗
一、一方生活不能自理另一方可以离婚吗
一方生活不能自理,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当一方生活不能自理时,另一方若基于各种原因决定离婚,在法律上是可行的途径。
离婚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若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如有)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二是诉讼离婚。若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依据。生活不能自理本身不一定必然导致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双方感情基础、一方生活不能自理的具体情况、另一方照顾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等。若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子女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后子女财产分配需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子女个人财产,比如子女因继承、受赠等明确仅归其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仍归子女所有。
而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涉及子女时:首先,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子女利益等,法律予以认可。其次,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照顾子女,一方面是考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在照顾孩子过程中的付出,可能在财产分配上适当倾斜;另一方面,若子女有特殊需求,如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等,也会在财产分配时予以考量。
需要明确,子女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的主体,但在确定分配方案时,子女相关因素会被纳入权衡范围,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特别是子女的健康成长。
三、离婚后有什么财产吗
离婚后是否有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要看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积累了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等,但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已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那么离婚后各自按分割结果持有相应财产。若存在漏分财产的情况,一方可以在发现漏分财产后的合理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漏分财产进行再次分割。
此外,离婚后一方通过自身努力取得的财产,如劳动收入、新的投资收益等,属于其个人财产。如果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实施妨害行为的一方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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