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以认定工伤的情形
一、不予以认定工伤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一些不予认定工伤的常见情形:
一是故意犯罪。职工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导致自身受到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例如,因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行为受伤,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与正常的工作活动无关。
二是醉酒或者吸毒。职工在工作时处于醉酒或吸毒状态,其认知和行为能力受到严重影响,此时发生的伤害事故,不予认定工伤。比如醉酒后操作机器导致受伤。
三是自残或者自杀。职工自己故意对自己身体造成伤害或者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属于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况。
此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工伤,如果是职工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青岛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青岛九级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青岛,九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7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其他费用:还可能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这些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或支付。
三、安徽农民工伤10级标准
安徽农民工伤10级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如下:
一是伤残情况。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二是身体具体部位的伤情。比如,颅骨缺损9-24平方厘米,无功能障碍;一侧不完全性面瘫;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全身瘢痕面积小于5%,但大于等于1%;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等。
三是其他特定伤情。例如,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平方厘米以上);手背植皮面积大于50平方厘米,并有明显瘢痕;手掌、足掌植皮面积大于30%者等。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需由专业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农民在遇到工伤情况时,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以便顺利申请工伤认定和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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