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期间不让见孩子如何举证
一、起诉离婚期间不让见孩子如何举证
在起诉离婚期间遭遇对方不让见孩子的情况,可从以下方面进行举证:
1.沟通记录:保存与对方就探视孩子进行沟通的微信、短信、通话录音等记录。这些记录中若对方明确表示拒绝你探视孩子,将是有力证据。例如,短信中对方回复“别想见孩子,没门”。
2.证人证言:孩子的老师、保姆、邻居等若知晓对方阻止你见孩子的情况,可请他们出具证人证言。比如保姆能证明在你要求探视时,被对方以各种理由阻拦。
3.视频资料:若在家门口或其他场所安装监控,记录下对方拒绝你见孩子的画面;或者在尝试探视过程中,用手机录制对方阻拦的视频。
4.报警记录:若因对方阻止见孩子引发冲突而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和询问笔录能作为证据。这能体现对方不让见孩子的行为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5.居委会或村委会调解记录:若曾向居委会或村委会反映对方不让见孩子的问题,相关的调解记录也可作为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阻止探视的行为。
通过多方面收集上述证据,能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有力证明对方不让见孩子的事实,维护自身合法的探视权益。
二、起诉离婚判决后有影响吗
起诉离婚判决后可能会产生多方面影响:
从身份关系看,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双方在法律上恢复单身状态,此后可自由选择是否再婚。
在财产方面,判决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按照判决内容,确定双方各自应得的财产份额,涉及房产、车辆、存款等各类财产。若有债务,也会明确债务承担主体,一般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对于子女抚养,判决会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探视权等问题。获得抚养权一方需承担起抚养教育子女的主要责任,另一方则应按判决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公职、某些行业资格等,离婚判决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具体需根据相关规定来确定。总体而言,离婚判决会对当事人的生活产生重大改变,需妥善应对。
三、起诉离婚女方有精神病怎么办
若起诉离婚时女方有精神病,需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其一,关于女方精神病的认定。一般需要专业的医学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明确女方精神病的类型、严重程度以及是否影响其民事行为能力。
其二,若女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种情况下,需为其指定法定代理人参与离婚诉讼,法定代理人通常由其近亲属担任。同时,法院在审理时会更加审慎,会综合考虑女方的生活状况、监护安排等问题,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其三,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会在照顾女方权益的基础上,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割,但也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等因素。
其四,子女抚养问题。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定。若女方病情严重不利于抚养子女,可能子女抚养权会判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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