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等级怎么评定
一、工伤等级怎么评定
工伤等级评定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确认申请时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准备申请材料。通常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完整病历材料,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等。
三、选择鉴定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初次鉴定工作。该委员会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四、现场鉴定。职工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专家组的检查和诊断。专家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结合职工的伤情、恢复情况等综合判断,提出鉴定意见。
五、获取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工伤10级伤残鉴定标准及时间
工伤10级伤残鉴定标准: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例如,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等多种情形符合十级标准。
关于鉴定时间: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通常在工伤认定完成之后,并且医疗终结病情稳定时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一般要求受伤之日起,病情稳定后即可提出申请,实践中多在病情稳定3个月左右申请较为合适,但具体也需结合实际受伤情况及恢复程度。建议受伤职工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按规定流程准备相关材料,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评定伤残等级后的工资怎么算
工伤评定伤残等级后,工资计算分不同情况:
-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该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评定伤残等级后:
-若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七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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