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改为三年怎么算

2025-10-28 02:02:34 法律知识 0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改为三年怎么算?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改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算,损害持续发生的从终了之日算。时效最后六个月遇不可抗力等中止,有权利人提请求等情形则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改为三年怎么算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改为三年,其计算方式如下: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人身损害案件中,一般从损害发生且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侵权人时开始起算。比如,在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的情况下,从事故发生之日,受害人知晓是哪一方造成自身伤害时,三年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若存在特殊情况,如损害是持续发生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损害终了之日起计算。例如,因环境污染导致身体逐渐受到损害,直到污染停止、损害不再继续发展时,才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

   另外,若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还有,若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改为三年怎么办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改为三年,是基于法律的调整和完善。以下是相关的应对要点:

   其一,明确起算时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比如在人身损害事件中,受害者从知晓自身受伤且清楚侵权人身份时开始计算三年时效。

   其二,注意中断和中止情形。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一旦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而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其三,及时保留和收集证据。在三年时效期间内,要注重收集如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据、与侵权人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以支持自身诉求,避免因证据不足影响权益维护。

   当事人应充分了解和运用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间内积极主张权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改为三年了吗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已改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适用这一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受害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人身权利受到损害以及明确侵权人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再起诉,且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法定事由,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受害人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因此,权利人需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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