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一、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女儿有继承权。在我国法律体系下,继承权男女平等,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与儿子同等的继承权。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女儿自然包含在内。
无论女儿是否出嫁,均不影响其继承权的享有。只要被继承人没有通过遗嘱等方式明确排除女儿的继承资格,女儿就依法拥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在分配遗产时,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土地确权完成后子女能继承吗
土地确权后子女能否继承,需分不同情况看待。
若为农村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并非个人财产,不能直接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子女可依法继承。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子女在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自然灭失。
对于农村承包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户内成员共同享有权益。若部分家庭成员离世,其他成员仍可继续承包经营,不存在继承问题。只有当承包户内所有成员都去世,承包经营权才会由村集体收回。不过,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总之,土地确权后子女能否继承要依据土地性质、承包方式等具体情形确定。
三、父母农村土地非农子女可以继承么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不存在继承一说,但对于相关权益,非农子女有不同情况:
第一,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林地。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在承包期内,若家庭还有其他成员,土地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若农户家庭所有成员都去世,承包地会被发包方收回,非农子女不能继承。不过,土地上的收益,如农作物收成等,非农子女可以继承。
第二,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宅基地同样归集体,非农子女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基于“地随房走”原则,非农子女可以继承房屋,并因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只是房屋不能翻建、扩建,等房屋自然坍塌或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第三,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比如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非农子女可以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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